氣體報警器屬于國家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廣泛應用于冶金、石油、化工、石化、煤炭等行業和市政煤氣、倉儲、交通、賓館飯店和消防部門。當環境中可燃或有毒氣體泄漏時,氣體濃度達到報警器設置的爆炸或中毒臨界點時,可燃氣體報警器就會發出報警信號,以提醒工作人員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發生爆炸、火災、中毒事故,從而保障安全生產。由于報警器傳感器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其靈敏度每年自然下降10%~30%,如果報警器傳感器靈敏度下降,泄漏的氣體濃度達到爆炸下限而未能及時報警,就會產生爆炸的危險。因此,報警器需要每年定時進行檢定,來保證其性能和量值的準確可靠。
規定中關于響應時間的規定為30s,我們認為當被檢測氣體擴散到傳感器到傳感器感應到被測氣體已經反映到氣體控制器顯示出讀數只要是不超過30s,我們認為就是符合標準的,其實這個是不正確的。
氣體報警器正確的管用響應時間的規定是:具有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的探測器,顯示值達到真實值的90%時的相應時間不超過30s,不具有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的探測器,其報警相應時間不應超過30s,這個才是最正確的。